薪酬福利制度

  1. 本公司依法令規定辦理同仁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享有相關保險給付權利。對於同仁發生各該保險之保險事故時,由本公司依法為其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手續。
  2. 本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依照「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定,依據營業總額0.15%按月提撥福利金,辦理職工福利事項,員工享有婚喪喜慶補助、生日禮金、教育獎助、文康活動(自強活動)、年節慰問、退休離職慰問等各項福利措施。
  3. 為員工身體健康,每年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並針對高階檢查項目享有補助。
  4. 為加強同仁自身保健,每日上午10時30分及下午15時30分(分兩個時段,共30分鐘),辦理上班族健康操。
  5. 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協助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與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之東森YOYO幼兒園簽訂員工子女托育服務,並設置哺(集)乳室。
  6. 本公司每年發給員工之酬勞、節金等獎金。年度如有獲利,依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規定提撥百分之二. 二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7. 每兩年依工作屬性(內勤及外勤)分別製發夏季、冬季制服各二套,內勤上班制服採用知名品牌、質料舒適、新穎款式,外勤工作制服採難燃安全布料設計製作,不僅符合工作安全需求,也大幅提昇公司識別形象,深獲好評。
  8. 本公司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同仁身心健康及凝聚團隊向心力,挹注經費鼓勵同仁成立及參與社團活動。經大力宣導,公司同仁踴躍參加,目前已成立合唱團、籃球社、羽球社、有氧運動社及瑜珈社等社團。
  1. 本公司為安定員工退休後的生活,依法訂定「勞工退休辦法」,於70年2月16日經新北市政府核定准予登記。並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且每月依薪資費用總額15%之比率定期提撥退休準備金並儲存於台灣銀行專戶,以保障勞工權益。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勞工退休準備金累積餘額達2億617萬4,656元;自94年7月1日起併行採用新制退休辦法,依勞工薪資總所得提撥6%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有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另依自願提繳率自員工每月薪資中代為扣繳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
  2. 本公司為尊重員工生涯規劃、活化人力資源,並適度鼓勵員工退休,另訂有「勞工退休優惠辦法」。該優惠辦法於董事會通過並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在案(每三年檢討一次)。除依「勞動基準法」及本公司「勞工退休辦法」規定發給外,另加發六個退休金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