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

本公司董事會結構,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考量董事會整體配置,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舉辦法」明訂董事成員組成宜多元化,注意性別平等,不同專業背景、工作領域,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本公司第20屆董事會有24名董事成員(含獨立董事5名),組成多元化,各自有其專長及經驗。本屆董事任期自113年6月21日起至116年6月20日。女性董事計有4名,占比為16.7%;獨立董事計有5人;本公司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計1人,占比4%。

115.02.02

姓名 董事會
成員
基本組成 專業能力
性別 具有
員工
身分
年齡 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
管理
領導
天然氣
產業
公共
行政
管理
風險
管理
財務
管理
會計
專業
法律
專業
政務
經驗
公益
經驗
50
以下
51

60
61

70
71
以上
3年
以下
3

6年
陳何家 董事長
吳昕東 董事
李小怡 董事
陳希舜 董事
黃榮群 董事
黃昆宗 董事
吳欣儒 董事
陳吳惠純 董事
莊鴻文 董事
翁正成 董事
詹光宇 董事
陳家士 董事
萬文卓 董事
林伯峰 董事
李振隆 董事
伍啟豪 董事
張國泰 董事
李克曾 董事
羅馬可 董事
李清國 獨立董事
許淑萍 獨立董事
陳明雄 獨立董事
曾瀚霖 獨立董事
任慶宗 獨立董事

資料發布日期:115-02-03

資料更新日期:115年02月02日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備註
女性董事至少一席 V 女性董事計4席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超過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V 占比4%
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V 占比21%
獨立董事任期不超過3屆 V 無此情形
專長 與公司相關 董事姓名 董事人數
董事會/委員會領導 管理領導經驗為董事會和功能性委員會策略資產 陳何家、吳昕東、陳希舜、黃榮群、黃昆宗、吳欣儒、陳吳惠純、莊鴻文、詹光宇、陳家士、萬文卓、羅馬可、翁正成、林伯峰、李振隆、李清國、陳明雄、曾瀚霖、任慶宗 19
天然氣產業經驗 協助檢討公司業務營運、財務 陳何家、吳昕東、陳希舜、黃榮群、黃昆宗、莊鴻文、翁正成、李振隆、伍啟豪、張國泰、李克曾、李清國 12
公共行政管理 帶來法規遵循及提高行政管理之效能及效率 李小怡、陳希舜、黃昆宗、陳吳惠純、詹光宇、陳家士、萬文卓、李振隆、羅馬可 9
風險管理 協助監控採取有效方法降低成本提升供氣安全,以保障企業營運 陳何家、吳昕東、陳希舜、黃榮群、黃昆宗、吳欣儒、莊鴻文、翁正成、李振隆、伍啟豪、張國泰、李清國 12
財務管理 協助投資決策、股利政策、營運資金決策等財務管理專業範疇之監督、諮詢與營運經驗 陳何家、吳昕東、吳欣儒、莊鴻文、翁正成、李振隆、伍啟豪、李清國、許淑萍、曾瀚霖、任慶宗 11
會計專業 應用會計分析專業範疇之監督、諮詢與營運經驗 伍啟豪、許淑萍、張國泰、李克曾 4
法律專業 帶來專業範疇之監督、諮詢與營運經驗 林伯峰、陳家士 2
政務經驗 推動與主管機關之溝通協調等行政事務 陳何家、陳希舜、陳吳惠純、陳明雄、曾瀚霖、萬文卓 6
公益經驗 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之經驗 陳何家、吳昕東、陳希舜、黃昆宗、吳欣儒、陳吳惠純、詹光宇、張國泰、李克曾、陳明雄、曾瀚霖 11

一、董事主要學經歷如下:

姓名 主要學歷 主要經歷 備註
陳何家 淡水工商畢業 欣欣天然氣(股)公司董事長
中華民國公用瓦斯事業協會榮譽理事長
行政院政務顧問
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國民大會代表
欣廣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吳昕東 新學院基礎研究學士 臺灣新光保全(股)公司董事長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副董事長
中華民國公用瓦斯事業協會副理事長
新海瓦斯公司董事
李小怡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門委員
國家文官培訓所專員
國家安全會議專員
1140317改派
陳希舜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土木工程博士 台灣可靠度工程學會理事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臺灣建築科技中心主任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校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1131209改派
黃榮群 強恕高中畢業 怡富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昆宗 國防大學戰爭學院89年班 欣欣天然氣(股)公司總經理
永發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輔導會服務照顧處處長
吳欣儒 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商學院企管碩士 新光金控(股)公司總經理
新光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
陳吳惠純 基隆商工畢業 陳根塗先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新北市婦女會理事長
永和區婦女會理事長
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莊鴻文 美國康乃爾大學碩士
英國萊斯特大學碩士
欣泰石油氣(股)公司董事長
陽明山瓦斯公司副總經理
翁正成 淡水工商 順意國際公司董事
協聖汽車公司董事
欣欣天然氣(股)公司監察人
詹光宇 國立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兩岸研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管理處處長
岡山榮家主任
陳家士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科長、主任、副處長、處長 1150116改派
萬文卓 陸軍官校正58期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博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陸軍機步234旅長
陸軍澎防部副指揮官
國安會秘書處副處長
1150201改派
林伯峰 台灣大學法律系 台灣新光保全(股)公司董事長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董事
李振隆 銘傳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 新海瓦斯(股)公司副董事長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總經理
1130503改派
伍啟豪 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新海瓦斯(股)公司總經理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張國泰 致理商專畢業 永發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欣欣天然氣(股)公司副總經理
桃園育達商職董事
李克曾 醒吾商專畢業 永發實業(股)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
元大證券公司監察人
欣欣天然氣(股)公司經理
羅馬可 國防管理學院正期77年班
國防資訊研究所88年班
國防大學國防管理戰略班94年班
新竹榮服處專員
退除給付處科長、簡任視察、副處長
花蓮縣榮服處處長
1130624改派
李清國 台灣科技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 台北高爾夫俱樂部董事長
欣欣天然氣(股)公司總經理
陸軍司令部中將副司令
任慶宗 政治大學企管博士 中國文化大學全球商務學程副教授
國防管理教育訓練中心主任
國防委外暨合約管理研究中心召集人
國防武獲政策諮詢委員
1140625補選
許淑萍 淡江大學會計系畢業 卓恆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執業會計師
品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明雄 高中畢業 大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國賓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總統府顧問
曾瀚霖 英國伯明罕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東昕水務實業(股)公司執行董事
惠光導盲犬學校校長
台灣盲人重建院董事長
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二、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115.02.02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
獨立董事家數
陳何家 自74年即為本公司董事,已從事天然氣產業近40載,成功推動公司股票掛牌上市,於84年擔任本公司董事長迄今,致力於專業技術之提升與安全維護之確保,同時提供完善之服務。現任中華民國公用瓦斯事業協會榮譽理事長,曾任該協會理事長8年,協助修正天然氣事業相關法規、技能檢定之協調規劃、防騙宣導、防災演練、施工規範之研擬編訂,並於任內舉辦中日韓三國瓦斯圓桌會議,增進專業技術交流與國民外交。平日致力於社會公益,推動藝文活動不遺餘力,對於環境永續,多所用心,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熟稔天然氣產業,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財務、風險管理、公益等工作經驗。 1.有配偶及1位二親等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 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3.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
代表人:吳昕東
現任台灣新光保全公司董事長,致力推動數位轉型與積極整合相關業務,以貼近市場需求。大學時主修資訊管理,曾創立軟體遊戲公司,每年定期參與國際大型展會,長期關注科技、醫療、照護等相關議題。並擁有商務、投資、金融、風險管理及公司管理等實務經驗。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商務、管理領導、營運判斷、財務、風險管理等工作經驗。 1.有1位二親等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 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3.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代表人:李小怡
現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門委員,曾任國家文官培訓所專員、國家安全會議專員。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規劃、行政管理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欣田崎生化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希舜
現任台灣可靠度工程學會理事長,曾任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校長、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熟稔公共工程、營建產業,另致力於社會公益活動。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公共行政管理、風險管理、政務、公益等工作經驗。 1.有2位二親等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 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3.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黃榮群 自100年起擔任公司董事,天然氣產業經驗豐富。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商務、管理領導、營運、行銷、風險管理等工作經驗。 1.有1位二親等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 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3.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代表人:黃昆宗
現任欣欣天然氣(股)公司總經理,曾任輔導會雲林榮家主任、輔導會高雄市榮服處處長、輔導會服務照顧處處長。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規劃、行政管理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
代表人:吳欣儒
現任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董事,曾任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總經理、新光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銀行、保險、證券、財務、風險管理等工作經驗。 1.有1位二親等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 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3.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陳吳惠純 現任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曾任新北市婦女會理事長、永和區婦女會理事長、財團法人陳根塗先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商務、銀行、公益等工作經驗。 1.有配偶及1位二親等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 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3.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通產企業(股)公司
代表人:莊鴻文
現任欣泰石油氣公司董事長,秉持「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之宗旨,致力於專業技術之提升與安全維護之確保,同時提供完善之服務。熟稔天然氣產業,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財務、風險管理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翁正成 自77年起擔任公司董事,具備天然氣產業之長期發展策略專長。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財務、保險、行銷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代表人:詹光宇
現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管理處處長,曾任岡山榮家主任、南投縣榮民服務處處長。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規劃、行政管理、公益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代表人:陳家士
現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處長,曾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科長、主任、副處長、處長。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法律專業、人才培訓、教育訓練、規劃、行政管理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代表人:萬文卓
現任退輔會簡任參事,曾任前陸軍司令李翔宙上將辦公室主任、國防部軍備局計評處長、陸軍機步234旅長、國防部戰規司建軍處長、陸軍澎防部副指揮官、聯二助理次長、國安會秘書處副處長。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規劃、行政管理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
代表人:林伯峰
現任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及台灣新光保全公司董事,曾任台灣新光保全公司董事長。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商業、法務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新海瓦斯(股)公司
代表人:李振隆
現任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總經理,致力於提升營運績效,擴大天然氣用途及使用效能,加速汰換老舊管線及用戶管線設備定期安全檢查,確保用戶使用安全。熟稔天然氣產業,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財務、風險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文教基金會
代表人:伍啟豪
現任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熟稔天然氣產業業務,具備公司所需之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及會計專業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張國泰 現任永發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對天然氣產業業務熟稔,具備公司所需之財務、投資、教育訓練等專長。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李克曾 現任永發實業(股)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曾任本公司營業部經理,對天然氣產業業務熟稔,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財務、證券、財務、投資等專長。 1.有1位二親等親屬擔任本公司之董事。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 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3.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代表人:羅馬可
現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給付處處長,曾任花蓮縣榮民服務處處長。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規劃、行政管理等工作經驗。 1.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
2.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李清國 現任台北高爾夫俱樂部董事長,曾任欣欣天然氣公司總經理,熟稔天然氣產業,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財務、風險管理等工作經驗。 1.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或受僱人。
2.未擔任與本公司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4.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任慶宗 現任中國文化大學全球商務學程副教授,曾任國防管理教育訓練中心主任、國防委外暨合約管理研究中心召集人、國防武獲政策諮詢委員。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商業、財務、管理領導等工作經驗。 1.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或受僱人。
2.未擔任與本公司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4.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許淑萍 現任卓恆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執業會計師,曾任品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具財務、會計專長20餘年。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會計、財務等工作經驗。 1.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或受僱人。
2.未擔任與本公司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4.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1
陳明雄 曾從事與天然氣產業有相當關聯性的營建產業,歷任4屆台北縣議員、國民大會代表、行政院政務顧問、總統府顧問,推動與主管機關之溝通協調等行政事務,貢獻卓著。平日亦致力於社會公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領導、營運判斷,商務、投資、風險管理等工作經驗。 1.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或受僱人。
2.未擔任與本公司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4.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曾瀚霖 現任東昕水務實業(股)公司副董事長,並曾從事與天然氣產業息息相關之營建產業,另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回饋桑梓,擔任台灣盲人重建院董事長、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法務部台灣更生保護會新北分會主任委員。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商業、財務、會計、投資、管理領導、風險管理等工作經驗。 1.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或受僱人。
2.未擔任與本公司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4.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