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計畫換表依據
用戶使用之天然氣計量表均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惟檢定合格之有效期限為10年,有效期限屆滿之天然氣計量表依「度量衡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必須換新才符合政府規定。
(二)辨識換表人員之身分
- 本公司換表通知明信片以電腦列印用戶姓名、住址、用戶號碼及換表日期。
- 本公司換表人員攜帶之服務作業單,亦以電腦列印用戶基本資料(包含舊表之表型、表號、上期抄表度數等)。
- 換表及安檢時,若開關及橡皮管等零件須更換,本公司酌收材料費,惟現場均不收費,併下期天然氣氣費收取。
相關問題可至支援服務→FAQ常見問題(計畫換表作業問題)查詢。